2010年2月,经理在未事先和我沟通的情况下突然把我和另一个同事叫一起在未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宣布换我的工作。后经一个月的争取,碍于大领导面子,无赖接受了换工作,可在我接受新工作后,经理不但不给予支持,反而多方设置障碍,无正当理由的反复给我开处分单(行政部没通过,没有生效),其目的就是要逼我主动辞职,公司不给任何赔偿,我已在此加工厂工作5年多。找上级领导都未得解决!请问我似乎可以起诉他们,让他们直接解雇我(强行换工作时,也提出过让他们解雇,但他们的回答是公司不可能解雇我),给我赔偿我走人。我现在很痛苦,就这样走很不心甘,请指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