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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前夫离了婚, 离婚证上写着一切财产归男方, 女儿归女方抚养. 男方只供每月300元抚养费给女儿, 直到女儿22岁. 前夫2010年2月逝世, 没有留下法律遗嘱. 但在2009年写过一封email给我,并声称他死后, 房子归女儿.  这封email 是否有法律效力,我女儿能否有权继承她爸爸的遗产? 谢谢. 

继承
2010-06-01 10:26: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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