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名下有套房屋,我有个哥哥(残疾人)已长期住院并由街道指定我是“监护人”。多年住院费是我全额支付。 由于父亲已将近90岁,我在附近租套房屋给父亲住并负责照顾,其名下房屋则出租。
由于哥病,嫂早就带小孩离开家(我知道小孩不是我哥,但父认为只要小孩跟我家姓就算有后),所以看在老人和小孩(无罪)份上,我也没有告她。当然嫂不离婚也只是看重那套房屋。
哥10年住院费我已全额支付20多万元,还不算我照顾老人费用。为防止后患,于是动员父亲将其名下房屋转到我名下,
请问律师;我这样做合法吗?我嫂有理由告我吗?目前她不知道房屋已转我名。
假如我哥还在我当然不怕她,因为可以验DNA 就知道小孩是谁,问题是现在老人还在我不好提出来。假如我哥突然“走”,那她有理由告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