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1号,我男朋友因需要资金周转在手机上找到一家为‘XX贷款公司’对方声称公司在芙蓉区XX大厦,并说要带好相应的证件及利息(360元),所以我男朋友带着钱去了那边,但对方一直不肯露面说要先把钱打到他们的财务账上再派业务员过来,我朋友在我不清楚的情况下就把钱打了,可对方接着又说要知道我们是否有能力来还款就又要我们打1200元过去。当时我们想既然已经打了360元了,就想相信一次,或许就可以贷到款了,可是钱打过去了他们又要打1200,我们又犹豫了好久还是打了,心想这下可以了,没想到对方又说又要交1200的合同保证金,当时我们已经没有钱了,我气死了,就说我们不贷了要他们把钱退给我,她说可以。要我把账号告诉她明天就把钱打过来,到了第二天她又说是要到月底,我几乎每天都打过去,今天是最后一天,她居然又说要退就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才能退,要不然就要到下个月再退就不要收税。就这样我总共投进去了2760元,连一个人都没有见到,他们的公司也不知道在哪里。
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呢?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他们绳之以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