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的老公在感情上不算是很好,而切他的老公还小心眼,老是怀疑她,不相心她,他的老公还有点暴利的倾向,喝完酒之后就爱和她发生性关系,我的那位朋友很是厌烦她老公的这种作法,这是不是也属于性虐待的一种呢.如果算她可以提出离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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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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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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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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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