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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职高的教师。职高的学生按照规定在学校全日制读两年,高二结束后根据选择可以继续读高三或参加社会实践。高二结束后学校要组织分流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继续读高三,不合格的去实习。有一个学生成绩不合格,找到校长去说情,校长给了他机会来读高三。可是班主任在两个月后发现小孩的成绩实在太差,于是和家长电话联系建议小孩实习,让家长来学校把小孩带回家。家长电话里说她不来接,让学生自己回家。老师为了小孩的安全就亲自把学生送回了家。后来家长说,是我这个老师不让小孩子读书,耽误了他的前程。学校知道后,和家长说那个学生可以回来读。后来我还去了学生家里,当着家长的面去劝说学生会来读书,那个学生就是不肯回来读书。现在家长说要起诉我,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其它综合
2010-06-03 17: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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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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