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想与丈夫离婚,他要求孩子归他。当时结婚时,他妈说买的房子(由男方出资,装潢由双方共同出资,但房产证是婚后才办的)是给我两人的,还有福利分房一套,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又怕他不好好培养孩子(因为是女孩,他父母对女孩不经心),我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两房均归男方,但要给孩子创造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以把小孩培养成现代的大学生。这样写对男方有约束力吗?或者我可以要求他把商品房的名字改成孩子的吗?还有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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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屋产权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没问题。你都可要求共同分割也可以协议约定把房屋的一套赠送给孩子,这样对孩子保护的力度大些。培养孩子成大学生方面的约定没有约束力,因为也要看孩子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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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套房屋的产权比较麻烦一点,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第二套没有异议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你的部分可以要求给孩子,但是对方的部分给不给那是他的事情,至于孩子的培养问题不能通过协议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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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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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离婚之前把房屋过户给孩子,但是要让男方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培养成一个大学生,恐怕没有约束力。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别把太多希望寄托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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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