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个二手房7/8楼,,买时,房屋除了厕所有点漏水外,其它地方均无漏水痕迹.楼上的房东已将房子租出,厕所漏水时,多次与楼上的房东沟通,房东均已近期下雨,或是要上班,没时间修理.每次下大雨时,楼上的租户,就反映房子到处渗水,是由于楼顶层的防水没有做好.漏水较为严重.在租户的要求下,楼上的房东准备进行大修,但工程做到一半,就停工了,正是因为楼上的房东大修不彻底,没有将顶层开挖的渗水的沟进行及时填埋,这样.造成渗水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以前本不漏水的卧室,也已开始漏水,而且,我们的房子是刚装修过的,卧室半边都已被楼上的渗湿,地板也严重损害。。目前的损失能否要求楼上的房东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