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3月16日开始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在那里整天都没事做,还有几天满2个月,我就跟老板辞职,说我家里有点事,他同意我辞职,叫我先回家,工资等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给我,我答应了,我说做到16号,正好两个月,16号是星期天不上班,我走后第二个星期同事告诉我工资发了,我很高兴,等我去查的时候,却空手而回,他说过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给我的,我就打电话给他,没人接,听说过他有过不给工资给辞职的同事的先例,我的也很有可能不给,我从昨天到今天一直打电话给他,他竟然把电话转到办公室去了,后来都是响了几下就转走了,我就发信息给他,没回。我没有签合同,当时谈工资的时候我没有直接和老板谈,但那个业务问我银行帐号时,我问她我的工资是不是就是我说的1500元一个月,她说是,(我是在QQ上问的,我走的时候把聊天记录都删了),我就担心到时候老板不认帐,而那业务也不承认,(因为还有一个刚毕业的也是跟我做一样的工作,工资却只有1000),我没有证据,我怕他不认帐啊。像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回我全部的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