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做子宫切除手术后直肠破损了,现在做了造口手术,一个月才出院 ,病人现在生活无法自理,而且后续还需两次手术,请问我应该索取哪些赔偿。特别是精神损失大概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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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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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取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如果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可以索取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精神损失要结合伤害程度,由法院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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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医疗事故是没有悬念的。三级丙等的可能性大。治疗尚未终结,也可以先起诉,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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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