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这两个月实际工资收入低于800,我想以这个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赔偿我,我的合同日期为2008.4.18-2011.4.17。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共两个半月的工资,请问我的请求法律支持么?谢谢 如果公司不赔偿我,我申请仲裁 会怎么判?
-
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足。
2.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三个月经济补偿金。
3.根据你的描述会得到支持的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
对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另外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个月的工资。申请仲裁的话,是会获得支持的。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足,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你好!
可以要求补足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
公司低于最低工资支付你工资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补足.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三个月的工资.
-
对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另外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个月的工资。申请仲裁的话,是会获得支持的。
-
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