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做生意失败心情低迷所以与婚外女友同居一年,现带1岁的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各带一小孩,我带12岁的,妻子,妻子没有工作,我现在给别人开大车,工资是6000元,但是工作也不稳定,现有房产一套,价值二三十万,有存款大约也许二三十万吧,我不确定,只会多不会少,在妻子手里不让我知道,我做生意时借了父母六七十万做生意赔了,现在请问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存款如何分配?欠我父母的钱该怎么办?还有她要求要小孩抚养费,我应该给吗?要给的话应该给多少?补充一下,因为农村占地所以存款里有分给12岁小孩的一部分钱,1岁的没有,那么分给小孩的这部分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算小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