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剩一个月到期了,打电话给房东,协商好价格后房东答应了。并且双方约定6月17号前一次性交齐租款13000元。
今天房东又打电话来说,有人16000向他租房子,不愿租我们了,并且说他只是口头承诺,是没有效的。
我们之前租的时候是有8000元的转让费给上家的,但现在我们只剩半个月租期了,再转租是不可能的了。有办法要下家承担这个转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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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电话的录音?在你合同到期后是无法向下家要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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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与房东打电话所商定的价格是有效的。其次,房东后来又以16000元的价格租给别人,但没有事先问过你是否愿意以该价格承租,这是房东剥夺了你的优先权。第三,关于你所说的8000元转让费的问题,不知道你这里指的是什么费用?该费用是多长时间的费用?鉴于你的陈述比较简单,所以无法对你详细解答。如果你仍需要进一步咨询,你可以在说明具体情况后,继续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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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主要审查双方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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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收集房东违约的证据,要求房东承担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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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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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东违约。他电话中的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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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转让费是对上家转租给你房屋时,双方商定的补偿费用。你继续承租该房是有优先权的,但前提是在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即如果确实有人以高于你租金价格承租该房,你在此租金条件下可以优先租下该房。关于转让,实际是转租的问题,首先要确定房东是否允许你转租,如果没有征得同意,则你无权转租;这个转让费是你转租时与下家商定的费用,下家没有法定义务承担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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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东在电话中的承诺是有效。从你说的情况来看,房东是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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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