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准备和一个朋友合资办一家厂,资金由对方出。他只出资,具体工厂的管理运作由我负责。双方协议:全部资金由对方提供,股份比例为对方90%,我占10%,但我不用出资金。工厂的日常管理由我负责,工厂产生的利润大家按比例分红,产生的亏损我不用承担。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还有工厂运作产生的利润。请问双方的合同应该有那些条款?另外,这种情况,除分红外,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以后双方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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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依据你们的合作模式草拟合同,将相关的条件形式文字,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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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书,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需要起草,最大限度避免将来发生争议,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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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你很难成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不经工商登记为股东的话,权义又很难受保障。可以采取发薪再受让对方股份成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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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