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6月,我与住房购买甲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协议。甲方自愿把带单位福利政策的房屋购买权出让给我(乙方)。但单位是规定该房屋产权交房当年不能过户转让。经双方商定达成一致协议意见。过户时间到后,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过户或提出经济经求。甲方如在过户中如不遵守协议,由甲方与双倍房价款价格陪偿。现在刚开始接房子甲方就想反悔,说给几千利息要回房子,不然就要我再3万元。因为这份协议没去公证,不知道双方当事人签字是有法律效力,请律师给我一个明确答复,如果要拿回房子我是还要给他多少钱合适

合同纠纷
2010-05-29 14:37: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5786
股权赠与合同能反悔吗
民法典 663
股权赠与合同能反悔吗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
民法典 513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吗
民法典 599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1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0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6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5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