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5年和前夫离的,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10岁了。经协议孩子归我,但是当时有个问题,就是我当时在外地,不稳定。不方便直接把孩子带走,而且为了和他能快点离,我什么财产都没要【因为我们已经闹了几年了,不想再拖下去了。】但我对他有个要求,就是用我应得的房产来换他抚养三年孩子,在三年之内如果我有条件就可以随时把孩子接走,如果三年之后我没条件,那到时孩子跟谁就由孩子选择。协议上只写着“如果到时孩子不和女方走的话,由女方每个月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并没写孩子如果由女方接走男方给付或给付多少。现在孩子已经和我一起生活了两年了,我的条件不是很好,我和他要过,他没给过一分钱,他说协议上没写要求男方给抚养费,还说不想把钱给我,怕我花掉,总之就是不给钱。这几年因为我在外地,很少有时间回家,不知这事该怎么办,还请相关人员给我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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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仍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每月抚养费(两年的)应该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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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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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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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教育费等。一般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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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要求男方分担已经发生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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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