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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3岁的小女孩被公交车撞后,骨骨径骨折,治疗8个月后,未能好转,出现了骨骨头坏死,而后转院到了洛阳,又治疗了一个半月,上了人造骨浆后,慢慢恢复。此间公交公司支付了45000元,医疗费。 请问,就这个问题,该怎样理赔? 由于医院担误病情,致使骨骨头坏死,医院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10-05-28 19:13: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要区别情况,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医疗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如果认为医院有责任,应立即要求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以防止医院修改病历。然后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以确定医院有没有责任。如满意,请采纳。
  • 你好!公交公司应依事故责任认定的主次责任按比例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及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应支付伤残赔偿金。如果你认为医院的治疗有过错导致病情加重,你有权向医院主站赔偿,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 可以先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让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难度大、时间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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