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74岁,退休干部,老伴年亦74岁,系城镇非从业人员,患有多种疾病,身体羸弱,实为风前残烛,常年以药养命,我亦患有糖尿病,须常年服药。我虽年迈,仍在早出(7时50分)晚归(9时50分)以命换钱,补贴家用。大儿子远在广州,(其余三子均在西安,他们待我尚好)我非但不向他要钱,去年还给他寄了两万元血汗所得,我对他的要求仅仅是逢年过节打个电话就行,可多年来他就是不肯。今年4月,我连续三次打电话给儿子,要他履行赡养义务(仅仅是打个电话而已),他非但不理,还坐视他妻对我百般辱骂,我有录音(泪湿眼目)。面对如此逆子我该怎样维权,看来我这个垂暮野老非得和大儿子对簿公堂了!我的问题是:1、如果要起诉,我该向哪里去告,是广州,还是西安?2、我想使用我、老伴、大儿子、大媳妇的真实姓名在西安和广州将此事公之于众,妥否?3、如果请您代理,费用咋算?特此恭询,盼先生明示于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