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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年的合同期5月5号到期了,但是单位没有提出继续签订合同,工资照发,保险等也继续为我缴纳。不知道是否有默认续签一说?看到劳动法相关规定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继续还在该单位工作,超过1个月后,公司还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我是否可以要双倍工资?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5-30 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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