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可以凭借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帮我办理银行卡,并开通?
2009年9月-2009年10月初,我在一家单位实习,当时单位以存档为由,收取了我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就业表。
在2010年5月27日,我个人在办理银行卡网络银行业务的时候,被银行柜台告知,我2009年9月13日开通了一张银行卡和存折,并开通了网上银行的业务看,同时银行卡中存在过一定的资金流动情况(该资金具体用途不得而知)。
我想问下,在我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帮我办理银行卡业务并且之后并未告知我,至今卡、存折都不在我手上。这种情况违法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