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家小商店是兑别人的,原来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注销,更名是麻烦的事,所以我又请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在执照没发下来之前工商巡查人员来说要罚款,我应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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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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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 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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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在办理中,工商部门罚款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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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用别人的执照,那就是违法的;你的执照没办下来,就不能经营,如果经营那也是违法的。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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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其出示相关的罚款依据,没有依据的话,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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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