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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过马路,在接近对面马路时,被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了(有一点:摩托车驾驶人喝了酒,当时已经做了酒精测试,现在在等抽血化验的最终结果),造成左脚脚筋断裂,颅内出血,现受害者躺在医院,肇事者不肯付医疗费用,现在的费用是交警队做了一部分担保,受害者家属垫付了部分,还有欠数,医院方是费用不够就停药,因受害者是异地的,照顾方面确实不便,现受害者家属要求转到他们就近的医院,该如何操作?以后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2010-05-28 14:21: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
  • 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
  • 首先对伤者进行治疗室最重要的,应该先进行相关的治疗。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面应该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准,要是认定机动车方面有责任。的话,那就应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的话,那受伤者家属从救人的角度要自己先想办法。等自己的所有损失确定后,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转院治疗,如果肇事方不肯支付医疗费,受害家属只能先行垫付,等医疗终结后,向肇事方索赔。另如果确认对方醉酒驾驶对本交通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受害人又鉴定为重伤,肇事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追究肇事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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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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