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把房子出租给我了,1月10号出租的,交了6个月的租金,和3000的押金,在5月份的时候 我不想住了 就跟业主协商,叫他退点钱给我,我把房子还给他,结果业主口头答应把押金退给我。 我就搬出来了。房子也就空出来了。但是钱没有退给我,我钥匙也没有还给他。 没过几天我就发现业主又把房子 出租出去了。 门钥匙也被换了。 我就找房东理论。但是他不予理会。但是我钱交了的。才交了1个季度的租金,只住了1个月多点。租期也没到,业主是不是应该退钱给我。或者说他应该负那些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