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购买的二手房和中介、房东三方签的合同里只规定了房价和首付款,其余贷款,其他如过户日期和余款交付日期概没有规定,现已经过完户,但是因为费用问题与中介发生纠纷,协商不下,中介不协助继续办理。房东催促我签字放款,否则告我违约,请问我们的合同里并没有规定放款的日期,房东还会有什么理由起诉我违约呢? 购房合同里没有注明交中介费的时间,我是不是应该在所有手续办完再交中介费呢?
-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期限不明确,双方仍然协商不成的,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对方(出卖人和中介公司)有权随时要求你支付房款和中介费,但应给你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你在对方限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即构成违约,对方有权起诉你。因此并不是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你就不存在违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办完所有手续再交中介费,那么中介费在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上和办手续就没有关系。
-
无约定按法律规定
-
您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律规定,可来电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