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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龄46岁,距退休不到5年,由于身体不好,企业(合资)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签的是无固定期限)。但就补偿金达不成一致,他们只给我12个月的。我在本企业以工作了25年,请问我能以什么理由多要些补偿

其它综合
2010-05-29 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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