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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爷爷单位的福利房,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当时单位要亲属购房,爷爷已经去世了,奶奶当时说要四个子女每人出两千购房,可是经过商量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不愿出钱,所以小儿子(也就是我爸)独自一人出了所有的房款,总房款是一万二,小儿子出了一万 奶奶身体不好,一直跟小儿子一家生活居住在这个福利房,小儿子90年就下岗失业,主动尽全部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只是偶尔来看一下。2008年奶奶就卧病在床至今,完全不能自理,小儿子相当于24小时保姆,也并没有要其他两个儿子和子女出任何钱。 奶奶在2007年公证了要把房子给小儿子一人所有,现在其他子女知道这个公证后,就来要争这个房子,女儿到家里来跟奶奶大吵大闹,隔壁左右邻居都听到了,也都知道是小儿子一直在照顾母亲。后来两个儿子也就是我大伯二伯也在我奶奶公证的遗嘱上签字同意奶奶的安排。奶奶私下给女儿一万元,算是补偿,可女儿不依不饶,说就想用一万打发她。因这个房子,曾经几年不到家里来看望奶奶,在街上碰到当陌生人 现在房子怎么处理好,小儿子能够过户到其名下吗?谢谢

继承
2010-05-28 06: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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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