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 妈妈 结婚的时候 是公公的公司出钱给盖的房子(房子更名的时候没有人肯出钱去 我们只好自己拿钱更名 现在是爸爸的名字) 那个时候改的只是个框架 连窗户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换上去的…… 后来 因为棚户区改造 我们这的房子要占 爸爸的弟弟 就以老人的名义 去要房子 妈妈爸爸老实 被他欺负怕了 就给了他一半 但是后来他不罢休 还是把我们给告上法庭 说我们不赡养老人 就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借钱 也没亏着老人 现在居然这么说 我不服气 这件事闹了几年了 这几年内我们没有给老人什么 ,对方要求太高 导致 现在问题没有解决
我也很苦恼 出事的时候 我在上学 什么都瞒着我 现在回家了 知道了 又有点无助 不知道怎么解决好
顺便问一下 赡养老人 有没有规定说 可以 一次性买断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