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的帮助。我是xx铁路局的一名工人,2009年4月,单位将我从原来的后勤岗位调整到现在的一线岗位。但工资却未做相应的调整。一起工作的有4人,其它三人都是按一线的标准支付工资,每年我比他们要少收入5千余元,我曾多次向单位反映,要求同工同酬,但领导置之不理,甚至威胁说:如果敢向上级反映此事,就把4个人的工资都降到最低。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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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供的现有信息,给您作出如下答复:
一、发生劳动争议,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您只有在此情况下,且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要求同工同酬。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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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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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要求相同岗位、相同的技术熟练程度、相同的工作。如果有些不同则不能要求同工同酬。如果一样,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在临汾市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收集必要的证据,最好是工资条等能证明不是同工同酬的证据。涉及问题较多如保险等问题可以一并解决,最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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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