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97年结婚因两人没办结婚证,但同一户口本上写明双方婚姻状况为“有配偶',并没写明夫妻关系,现要离婚,请问这是事实婚姻吗?两人分别再婚犯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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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事实婚姻,可以再婚,不构成重婚罪。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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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后没有事实婚姻了,如果不存在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问题,两人要分手不需要到法院离婚。双方都可以再婚,但户口簿上的有配偶要改过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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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只是未婚同居,不存在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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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具体情况与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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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