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上午8点30分,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上班,一辆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将我追尾撞到,我当时受轻伤,摩托车驾驶受伤,并住院手术等;现在骑摩托车的人要求我赔偿一定钱,我不同意,故请求咨询,若我打官司,我输赢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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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责任需要交警认定,以此为依据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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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机动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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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资料:对方是机动车,你是非机动车,又如果是对方在非机动车道内追尾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将承担主责或全责,你不应当承担太多责任,但具体责任承担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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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构不成伤残,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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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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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