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5年按农村习俗办了酒席,但是没领结婚证,现在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提出离婚,当被女方收了男方三万多彩礼,但是结婚时全部买了家具给男方了,而且女方跟男方生活期间,男方没有付一分钱的生活费给女方,期间还对女方使用暴力,把女方打的眼睛出血,右脸组织损伤,女方跟男方没办法生活在一起了,女方要求离婚,那彩礼怎么办,女方找男方谈,男方拒绝,不离,怎么办?女方要是现在跟别人再结婚,会不会构成犯罪?女方要怎么样才能跟男方把事情讲清楚,做个了断,能通过法律手段吗,要怎么做,女方能通过法院申请离婚吗?难道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就没办法跟别人结婚吗?女方难道也要托着一辈子吗?女方怎么样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