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4年向开发商以我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一套,后于2008年2月与配偶离婚,离婚协议上并未涉及到该房屋,该房所有权于2009年4月登记,现请问上述房屋属我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适用哪条法律?现我要出售该房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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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什么时候结的婚?若在04年以前结婚,则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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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该财产的归属,则出售房屋需取得前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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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体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08后2月离婚后所还金额为你个人所有。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该财产的归属,则出售房屋需取得前妻同意。但是如房产证上的只有你一人的名字,你现在可以出售此房,对应属于你前妻的部分作预留准备。(以上回答建立在你买房时已与前妻结婚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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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