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兼职的舞蹈教师 。 目前在一家培训中心兼职代课。 每月800以上就开始上税,上百分之8的税。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上税后应该在企业单位享受到那些福利待遇 我之前的上税一直都没有福利待遇。 企业还扣员工押金 这是合法的吗?
听说最近个人征收税起点是2000元 像我这样的兼职也是2000元吗 还是800元 说明一下原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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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和舞蹈培训中心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务关系,故过800就要上税。和个人征收税不是一个概念
押金问题,任何单位用人时,都不能收取员工押金、身份证等。
劳务关系,对方不给您上社会保险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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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是兼职因此属于劳务关系因此月800以上就开始上税,上百分之8的税。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由于是劳务关系没有保险福利也是可以的
但是单位不能扣员工押金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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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税起征点是2000元,根据应税所得不同,由不同的税率,800元开始胶水是错误的。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和在企业享受的福利待遇不是挂钩的,企业扣押仅是违法的。如有什么不明白的,请电话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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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