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04年10月交通事故中造成左腿截肢。我哥当时骑摩托车,在交通事故中先由一辆小货车撞倒我哥后逃逸,后被另一辆大集装箱车檫过,造成重伤,因为小货车逃逸,现在交警队认定责任为大集装箱车负次要责任,我哥负主要责任。请问:
1.现在新交通法中的第三方责任险能否对我哥进行全部赔偿?
2.我哥和大集装箱车是否属于第三方责任险?
3.现在我哥要出院了,我们要做注意一些什么事项??
求助各位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 21:04:56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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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故的认定不正确,本案应为三方事故。
你哥先被小货车撞伤,后又被集装籍擦伤,虽然造成你哥重伤的直接原因是集装籍的擦伤,但前后二次侵害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你哥没有被小货撞倒,也就不会被集装籍擦伤。前一侵害行为是后一侵害行为发生的原因,事故认定中不能抛开小货车不管,只认定摩托车(你哥)和集装籍两者的过错谁大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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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不明确,请帮我回答以上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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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
我哥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左腿截肢,右褪也多处股折,医疗费用将近10万,
请问:象我哥这样到时候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我哥才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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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是这样解释的
因为小货车逃逸,所以小货车的责任变成由我哥自己负,大货负次要责任.
这样交警队做法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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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倚大哥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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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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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数额得根据伤残等级,收入状况,责任大小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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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