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已离婚,女儿归他抚养,因在离婚一案中没有提到探视女儿的问题,我想每周五去接女儿到我处小住二天,周日晚送回,现男方不给我去看女儿。 ..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 19:10:42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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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探视,最好能协商好。如无法协商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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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起诉时,可以要求明确探视时间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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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有相同经历,很生气,最好的办法是起诉,要求你的探视权,这一点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我也正在官司中.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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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判决或调解中有无探视权的内容,若有内容按其申请执行,若未涉及,请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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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