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商场一名营业员,2009年4月在这家服装公司实习,前三个月算实习期,三个月后签的合同,交的保险,2010年5月2号,公司内部领导人员变动,公司突然说对我不是很满意,把我辞退了,把4月份工资发给我就就让我办理了辞职的手续。我想问问合同还不满一年,公司突然辞退我,该给我补偿吗?如果有该怎样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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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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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正当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经济补偿。你工作已满6个月,未满一年,应当给予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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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不能解除,即使协商解除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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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