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1日,我跟一家商铺口头谈定押金及租金后,因是转租合同不能立马改为本人的名字,在没有签定合同的条件下我先交了订金1千元,交了后写了张收据给我,在第三天左右因各种原因,不想租了,想退租金,但商家说不能退了,我觉得奇怪,在交钱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说不能退,在后来实在没办法,要求对方退50%也行,但对方也坚决一分不退.
请问各位老大,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我的订金吗?有什么办法不,如要不回,实在是好冤啊!
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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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个人觉得可以全额退 因为订金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不是律师 但是最近也碰到了这样的事情 我给的是订金2万 正在要呢 建议你录音或者别的 找出你不要的原因 而且原因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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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规定的,收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交定金方违约对方可不予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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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法定的解约事由才可以要求退租金的,或是找点对方违约的情形来要求退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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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