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前一个月以老公的名字买的,房子买时37万,贷款20万,首付中有九万是外债,我们已结婚三年现有一子,贷款在按月付,外债也已还6万,我们的财产问题该如何纠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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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首先要有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
2,因家庭暴力离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3,房屋问题要具体分析,房屋什么时候获得产权证?是婚前还是婚后?你有没有出购房款?如果房屋是你丈夫婚前以自己的钱购得,则是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你出了购房款,则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至于外债及贷款也要具体分析。
4,小孩目前还比较小,如女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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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证明家庭暴力,可要求赔偿,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和外债,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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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足够证据,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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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规你老公,这三年所还得贷款和所还的6万外债对半分,你老公补一半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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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