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份的时候有和人家签订一份居间买卖合同,我要把房子卖给别人,因为当时我的房本还没有下来,签合同前说是2年之内我的房本会下来,房本下来在和买房去进行过户手续,但是现在因为国家下来很多的政策,说是不能给买第三套房的人提供贷款,所以现在买主要求我退还定金,不买了。当时买之前并没告知他已经有2套房子。你说这种问题我现在要怎么解决。房款谈的是3次的方式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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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合同的约定,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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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把合同带过来让律师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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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其是否真的有两套房了。如果可以按不可抗力。没有就不够成,详情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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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去,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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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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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及贷款额度是如何约定的,要考虑购房新政是否对买家购房造成根本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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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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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国家政策出台从法律上可理解为情势变更,此种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排除了政策变化影响合同履行情况,否则对方要求返还定金解除合同,有一定道理。当然,对方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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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过错,对方如要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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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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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