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群无辜的受骗者。事发十几年。当年债主买房均向我们这些新朋好友借钱共计50多万买房。一直未还。今年法院已受理该案。并移交执法庭。现房产估价为150万。我们当时去法院。法院给两个方案。叫他先买房。如自己买不掉有法院拍卖。当时也蛮高义。没情况。第2次去法院又要我们优惠点利息给她。当时大家认为能早点拿到钱。粉粉给她每人减去几千。可一直等不到他的钱。我们一致要求拍卖房产。她本人做生意多年。并有息身地。法院说她欠50万。房产150万。欠钱数额不多。不能拍卖。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谢谢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