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的时候和当时的女友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有了个孩子 后来交了罚款把孩子的户口上了 也在老家办了酒席 但结婚证一直没有想着去办 2009年的时候 因为发现她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慢慢从争吵到了疏远 孩子一直是我家在带的 其后 我结识了现在的女友 也想要结婚了 但孩子的母亲家突然有一天跑来找我 说要告我重婚罪 或者要求赔偿 请问 我的情况确实构成了重婚吗? 该作出赔偿吗?还请专家能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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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婚罪。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之间不属于婚姻关系。你不需要赔偿她,只要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就行了。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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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构成重婚罪。结婚必须登记领证,你和前一个女人没有登记领证,那就不是夫妻关系。你现在可以喝别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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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和现在的女友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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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构成道德上重婚.建议如你与原配没有感情就离婚,与现在的女友登记结婚。否则,你现在女友怀孕,计划生育部分会罚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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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