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煤矿工人,同时又有少量股份,未与煤矿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有相关证件(如下井证等),已工作数年,现疑得职业病矽肺,但煤矿公司不肯开具相关证明以做相关检查,万般无赖向当地劳动局求助,劳动局仲裁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赔付我爸双倍工资,但煤矿公司上诉,理由为我爸是股东,公司与我爸不具劳动关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爸与煤矿公司是否具有雇佣关系?法院会怎么判?(注:该事件发生在福建)
问题补充:是否可以申请先鉴定我爸是否有职业病?如答案是肯定的,煤矿公司否定该病与公司无关,煤矿公司是否有出具该病与何事有关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