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副支书
他:村长
他弟弟:出纳
和上面派下来的支书办事情,为了买东西派下来的支书和出纳争执,我劝阻,事情告一段落。第二天,我上班,被村长 出纳以及其家族成员打至身上多处受伤,后又将我强制性拖在其车上,拖到当地政府,当着众多政府领导的面,又是一回痛打。还将听到消息迅速赶来的六十旬父亲,及女朋友打倒在地,父亲多处受伤,后来政府一位领导打电话到派出所,派出所来却只将我父亲带走,并未将殴打我们的人一到带走(哪怕只一个都行),是我父亲的错?我的错//.但是都应该是双方,而不是受害一方。后来派出所执法人员是这样解释的,为了保护我父亲,我不知道这是否合法?我被送往医院,经诊断耳膜破裂,在医院我住了整整一周,而当地派出所未曾有一人到过医院或者是我家,我母亲去找他们,他们的回答令我母亲质疑,也令我母亲愤怒,一周已过,受害者,也就是当事人你都未曾见过。出事到现在已有半年多了,而上面一直都没把这事解决,请问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样去维护我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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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对派出所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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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被打伤一事进行伤情鉴定或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司法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情节,则已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拒不立案的,你可以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下情节,则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亦应当根据《治安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涉案责任人员相应人员的行政处罚,你同时也可以就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害,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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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