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无锡工作,但我是黑龙江人,我家是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的,去年8月16号早上2点,三弟弟去隔壁邻居家,把男的杀了,我父亲已经去世21年了,当时母亲还在,但是卧床已经三年了,三弟弟没结婚,一直和大弟弟和母亲一起住,大弟弟也没结婚,出事之后经法医鉴定弟弟是精神分裂怔,现在在黑龙江公安安康医院治疗,今年3月30号,母亲也去世了,现在死者家属把我们兄妹4个都告上法庭了,要求我们赔偿29万,请问我们4个有什么责任吗?我妈妈留下的楼是妈妈的房照,请问这房子是不是我们兄妹5个都有份的?另外弟弟一直在家没做什么,也没有什么财产,只有一个破房子是他的名字,等着拆迁了,现在不能住 了,就是拆迁给楼也要添钱的,他也没有,将来他出来也不能工作,这一切应该怎么办,按现在的法律我们应该怎么赔偿死者家属?我们个的经济条件也都不好,老妈病了几年都是我们大家拿的钱,妈妈没个月才198元工资,我们也不动法律,现在请您帮忙回答好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