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身份证上的住址必须和户口所在地住址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是不是身份证就是作废的?我的情况:03年将户口迁到长沙,06年办了二代身份证,08年迁回家家人帮忙落户,前几天发现户口本和身份证号不一样,我到派出所要求更正户口本上号码,派出所说我的号码就是户口本上的,以前的号码被另一个人用了,经查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女孩,同年同月同日生,用了同一个号码,现在派出所说没办法我只能用户口本上的,因为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时自动纠错,那个号已经被用,我无法再用。我提出我也办了第二代,他们说我是在湖南办的,当时湖南那边也没发函说有重号,回云南来了,一个是就按户口本上的来,给我开个证明,以后办事带着证明即可,一个是我去找另一个人和她协商,让我用以前那个号。还说我在学校办的身份证住址不是现在户口的住址,我的二代证实属于作废的。因为涉及到大学学历网上信息和身份证挂钩,所以我想用的以前的号。我现在就是想要回我以前的号码,还在等他们处理结果,我估计还是会让我换号。我想咨询下这件事。如果按二代身份证的时间来看我是2006年4月14号办的,另一人是2006年4月19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