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有一朋友曾以“上门女婿”之身份,与一女子有过几年的事实婚姻并生有一子,在他们有事实婚姻期间因为那女子年龄一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一直没能办理结婚证,后来那女子另有新欢甩了他,我朋友等了那女子两年,可是都无法挽回女子的心,现在他已从那女子家中搬了出来有一年多了,现在他也找到了心仪的对象,请问我朋友可以放心的与现在女友结婚吗?他对之前的婚姻还要负什么责任吗?如果现在他结婚会不会属天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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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婚的。原来的不是事实婚姻的,但对小孩有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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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之前并未登记,而1994年2月1日后国家已经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故其可以与现在的女友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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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他们之前没有办结婚证,不算是法律上的结婚,只认定是同居关系.现在结婚,不属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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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