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的老公是河北的,和老公认识的时候他隐瞒了有过婚史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正和前妻闹离婚(他前妻红杏出墙)认识八个多月才知道他有婚史的事情的,想想都是以前的事了再说我和老公的感情好就顺其自然的结婚了。他和前妻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男方每年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他前妻就把自己的户口连同孩子的都拿走了(我们一直以为她们俩的户口都已经迁出了,因为把户口本的内页抽走了)谁知道现在我得知,当时他前妻是把她俩的抽走了,但只转迁了自己一个人的户口,孩子的户口还落在这边!当时我老公前妻她们的户口和我公婆的在一起,上边有我公婆,他前妻和孩子,我老公的户口是在单位没在一个户口本上!他们现在离婚都2年了我们才发现她女儿的户口还在我们这边的老家,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现在她前妻拒不出示迁入证,是不是就没办法把他女儿的户口迁走了?我自己的个人观点是他前妻就没打算把孩子户口迁走,因为当时把两张内页拿走了为何只办理她一个人的没孩子的?她若拒不出示迁入证我们怎么办?我们可不可以直接找当地户籍室拿着他们的离婚判决书让孩子的户口转到到现在监护人的名下?我要怎样借助法律武器捍卫我自己的家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