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在红绿等处直行通过。车速30左右,在过线1米左右左,左侧一摩托车靠近我车行驶过来,我车朝右避让,并踩刹车,后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无驾驶证,也无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请问事故如何处理和认定。摩托车上乘坐两人,驾驶人无伤,乘车人头部与脚步受伤,送医院治疗时由于要缴纳住院费用,受伤人要求我先行支付,我在未带钱的情况下,受伤人的亲戚提出向他借款并写借款欠条一张,事件在未认定的情况下,我本着先救人为原则于是同意他亲戚的要求写下欠条,先行支付住院费。请问事故如何认定,受伤人要求写借条是否合理,能否在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判决后在商谈受伤医疗费用与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