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的时候脚受伤 经过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2009年的时候我再次受伤 又鉴定为九级伤残!我腿不方便 想离开厂里 可是厂里只愿意支付第二次的补偿费用 这样合理吗?希望你帮助我 我第一次的补偿金就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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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偿中的伤残就业金、医疗补助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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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都可以要求支付。如单位不付或者少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本律师处理工伤案件,如需法律帮助的,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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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工伤应当享受除 “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这两项以外的工伤待遇。第二次的工伤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加其他所有的工伤待遇。我是常州律师,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若有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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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作为工伤应该支付相应的工伤项目,09的至少要支付你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至于第一次的补助也是需要就业和医疗补助金支付的。我丹阳人若有需要可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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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