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要求我们股东按照原来的股份数交钱,如果不交就要我们退股,我想知道公司可以强行要求我退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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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的规定,股东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退股,公司没有权力要求你强行退股,公司只有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可以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你现在的情况不属于这几种情况,不能退股,如果公司违法乱整,那是侵犯你们股东的合法权益,你们可以选择向工商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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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除非公司出现法定事由,解散清算,否则不能强制要求你退出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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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